台北市政府終於有點作為了,其他縣市政府不知道甚麼時候才能跟進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連到台北市政府的網頁(http://www.doe.gov.taipei/lp.asp?ctNode=63484&CtUnit=19270&BaseDSD=56&mp=104001)
看看到底有哪些補習班列名其中
- May 22 Tue 20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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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消費爭議 北市教局按月公布名單(轉載自由時報電子報)
- May 07 Sat 2011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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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慎選擇進修管道避免落入補習班不實廣告與不當行銷的陷阱
一些補習班使用的手法能延續到今天,除了這些業者要負責之外,消費者多多少少也要負一些責任,大家要能透過這些事件學到一些經驗,總不能一直靠議員或其他人幫忙,或是用年輕沒經驗這些理由來卸責,只要消費者能自立自強,相信這些不當的行銷手法自然就會減少。
以下是給大家比較積極面的建議
1. 網路上的行銷手法本就不可信賴,什麼免費或送贈品的噱頭,或是終身免費的誇張說法,都是利用人性的貪婪為出發點,常常會讓人因小失大。你想退費時這些本來是配角的多餘贈品反而被不肖業者以少報多扣除了一堆費用,最近也常看到二年無限循環重修的誇張廣告,各位在報名時可有看到二年內的課表嗎?所以你想重修時業者可不一定有開課哦。建議若有心想進修再查詢相關管道,千萬不要為了一些蠅頭小利付出更大的代價,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羊毛絕對出在羊身上。
2. 失業的朋友若想進修,千萬不要相信坊間補習班的職訓課程,因為職訓並不是政府單位的專有名詞,坊間有些補習業者常常利用這樣的說詞吸引失業者上門再推銷課程,若想進修請上政府職訓e網,上面公告的訊息才準確,補習業者全省連鎖,若只有台北分點有標到政府的案子,你住台南業者一樣把你拉去補習班後再說服你簽貸款契約。
- Feb 08 Sat 2014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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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補習消費糾紛說明
引用台南市政府社會教育科業務問答
http://boe.tn.edu.tw/boe/wSite/ct?xItem=5179&ctNode=389&mp=24&idPath=382_389
一、白吃的午餐如試聽或贈品-補習班常見的誘餌,其實是真報名、真繳錢。
說明:補習班常在網路上、傳單上打出歡迎試聽或免費贈送視聽CD的行銷手法,實際上,當您親自到補習班試聽或拿贈品時,櫃台人員就會一直鼓吹您最近報名比較省錢,在未看清契約書時上課程、講師是否如業者所述時,要求您趕快於契約書簽名。小心!!當您衝動報名,於契約書簽名時,就放棄契約書審閱期間至少為5天的權力,並且契約成立了。
二、補習服務契約書只跟補習班有關-實際上有補習契約和消費貸款契約兩種關係
- Mar 19 Tue 201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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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新聞:旅行社誆中獎 免費變「加價」出國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請注意不要再因小失大了。
TVBS新聞:旅行社誆中獎 免費變「加價」出國
天底下,真的沒有白吃的午餐,一名郭小姐接到旅行社通知,說她中了價值數十萬的馬爾地夫「免費」4人行,只要每個人補繳一萬元,就能升等六星級飯店,郭小姐不疑有他,但就在簽約前,對方改口說行程不是免費,要她補齊20萬旅費,才能出國,讓她覺得根本就是行銷詐騙。
簡訊通知,免費送你出國玩,哪來這麼好康,小心可能是詐騙開始,實際案例,則是邀民眾到馬爾地夫,一名郭小姐接到旅行社業務員電話通知,說從客戶資料隨機抽獎,郭小姐中了價值幾十萬的馬爾地夫,免費4人行,每個人只要補繳一萬元,就可以升等六星級飯店。
郭小姊開心過頭,也忘了問對方怎麼有她的個資,就幫全家人報名,沒想到就在準備簽約時,業務員卻改口,要他們補齊20萬旅費才能成行,當初只說是部分行程免費,也沒辦過抽獎活動,郭小姐這時才驚覺好像被騙了。
- Mar 05 Tue 201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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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遏止補習班歪風
引用台灣時報報導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275940
〔記者張添福台北報導〕補習班仲介學生向民間資融公司貸款預繳補習費,造成學生在資訊不明確的情形下受到金錢損失,教育部表示,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中已增列補習班不得仲介學生與金融業者簽訂貸款契約,對違反者處以新台幣五萬到二十五萬元罰鍰,同時,近日將再密集召開會議,邀集金管、經濟、消保等單位研議依法查處方式,除增訂法令外,另在補習班定型化契約中增訂補習班履約保證、擬定保護消費者的「宣告書」範本等,並請金管單位對信貸爭議較多的業者進行金融檢查,以確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據指出,坊間補習班以信貸方式繳交補習費的情形有愈演愈烈的趨勢,一些補習班常以買一送二的方式贈送課程,拉長學習期程,提高費用,再以仲介民間資融業者,以電話通訊方式輕易完成徵信貸款,讓消費者在許多資訊尚不明確情形下簽下貸款契約,一但消費者因個人工作、時間或對授課內容不符需求,想要退班退費時,卻發現困難重重,退款遙遙無期,而補習班早已收下資融公司的錢,補習班收錢與貸款脫鉤,消費者即使不再補習,卻仍要按月償還本金與利息,一但解約貸款,又要支付龐大違約金,常常造成消費者才上一、二節課,退班時卻要支付上萬的費用。
教育部表示,近年來與地方政府積極執行補習班稽查,確實遏阻一些補習班經營歪風,已見補教業良善經營的成果,對於仲介信貸付補習費的投機行為,要求地方政府對於此類以貸款預付補習費的消費爭議,應主動協調消保官與經發單位共同迅速查辦,並呼籲補教業者自律,補習班是一種教育事業,經營者應有教育倫理與社會責任,不可以在資訊隱而不宣的情形下利誘年輕學子。
教育部呼籲消費者在簽下貸款書之前,應仔細閱讀,掌握審閱期5天的權利,審慎考量自己對課程的了解、上課期程與償付能力。
- Nov 10 Sat 2012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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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 職訓補習大陷阱 被剝兩層皮的分期付款「帳管費」
引用消基會文章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629
經濟不景氣,若想要尋找一個可以餬口的工作,很多人的選擇就是到職訓補習班習得一技之長,增進找工作的「本錢」!
而坊間語言、電腦資訊教學補習班為年輕族群設計就業技能提升課程,再結盟銀行或金融機構,代辦小額放貸業務,對口袋不深、信用狀態呈現白紙、想自食其力的消費者,創造了深具吸引力的消費需求。
小心「免費課程」、「假分期真貸款」等陷阱
這種以消費性貸款繳交的補習費用,動輒6、7萬元以上,補習班業務人員以「消費者的信用」為擔保(貸款款項為小額,依據消費者本身信用條件即可辦理,無保人),先向銀行取得資金付給補習班,再讓消費者以每月分期付款方式,完成一整套的特定服務,對消費者來說,降低補習費用的一次繳交負擔,對於補習班亦得到一次得到大筆資金,看起來是皆大歡喜了。
- Sep 17 Mon 2012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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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消費爭議時的處理方法Q & A
引用於批踢踢實業坊(http://www.ptt.cc/bbs/consumer/M.1300194087.A.096.html),網友花了很多心血寫的,提供大家參考,記得不要隨便簽名,就算簽名了事後反悔也要趕快處理,拖越久就越不利,不要再輕信補習班的一面之詞了。
========以下開始為網友撰寫文章
此規定在這並沒有全部列出,且不同縣市會有不同的規定,但大同小異,重要的是必須看 清楚各項法規,並且有十足的把握了解自己的權益並爭取到底,才不會損失慘重。
Q1.依照第一條規定,補習班只能退給我90%的學費嗎?
A1.看你是否已經繳納超過10%的學費了,以我的例子來說,我只繳了1000塊給補習班,並未超過10%,所以補習班不得追繳。
- Mar 29 Thu 201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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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求職詐騙大作戰
- Mar 29 Thu 2012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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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分期,真貸款
假分期,真貸款
蔡惠子律師
近年來,市場上經常出現一種打著可以分期付款的行銷手法,來推銷所費不貲的商品或服務,因為不用一次付清款項,讓消費者感覺似乎很划算,但是,詳細檢視業者所提供之真正契約內容卻是誘使消費者簽下與銀行的貸款契約,然後由消費者轉而按時分期向銀行清償貸款。
這種假分期、真貸款的行銷手法所以會為人詬病,主要是因為業者實際上已經透過銀行取得所有貨款,而將消費者的信用風險轉嫁到銀行身上;一旦發生消費爭議時,業者就可以採取躲避的戰術,拒不解決,反正消費者如果不繼續付款,銀行將會出面向消費者催討,而消費者懼於被銀行冠上信用不良的紀錄,也多半不得不忍氣吞聲付錢。更嚴重的是,萬一業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也是分期式的情形時,一旦業者倒閉,就會造成消費者投訴無門的不公平情況。
為防止假分期、真貸款所造成的弊端,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曾多次與相關部會開會商討解決方案,首先是商請經濟部研議就網路教學服務增列保護消費者的條款,包括:課予業者充分告知消費者所附帶簽訂的借款契約的資訊;貸款應由消費者自行前往銀行之營業處所辦理;業者應提供消費者可以選擇的銀行及契約終止後,業者應將未到期的分期貸款餘額退還給消費者,而經濟部亦已於其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中加入前述保護消費者的條款。另外,針對所謂買套書附家教的交易類型,為避免消費者受騙之事件發生,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亦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經濟部、教育部開會決議:教育部應督促地方政府加強查察,如有涉及違規補習之情事者,應依法處理;請金管會督促銀行建立類似交易價金保管之機制,而銀行於接受業者辦理分期貸款契約時,亦應要求業者提撥履約保證金,如果業者提供的是繼續性的服務,銀行亦應分次給付貸款金額給業者;請金管會研議,要求銀行應於貸款契約中充分揭露貸款購買預付型商品或服務的風險;及請金管會督導金融單位落實對保,避免假分期、真貸款的情事發生。
- Sep 10 Sat 2011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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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K工讀生當董事 誘簽揹債2500萬
年輕人簽名真的要多注意,簽名的法律效力絕對超乎你的想像,簽名前請謹慎再謹慎。
引用 TVBS 新聞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jimmyliu220110902123519
打工真的要小心!一名郭先生念書時期到一家公司打工,進公司兩個月,老闆就突然要他當董事,還叫他簽文件,簽了之後才知道是幫公司對保,背了債務2500萬元,害他到現在因為背債,無法找到工作,郭先生家人無法接受的是,他月薪只有1萬8千元,為何銀行會通過徵信?銀行只低調表示,已經過了9年,無法查證徵信過程。
戴著帽子、口罩的郭先生,今年30歲,9年前他念書打工,月薪1萬8,才短短兩個月,老闆居然要他當董事,還要他簽文件,沒想到這一簽、對保背債2500萬。當事人郭先生:「我有問說簽這個沒關係嗎,他說這當上董事簽了也沒有其他的問題,我想看前面,摺起來的部分他說不用看沒關係,只要簽一簽就可以。」
- Aug 23 Tue 201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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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謹記5不3要 避免淪為詐騙對象
引用於 http://tcgwww.taipei.gov.tw/ct.asp?xItem=3523787&ctNode=5158&mp=100001
2011-08-17 00:00:00 台北市政府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 發布日期:2011-08-17
- Jul 05 Tue 201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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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半數求職者 曾掉入求職陷阱(剛踏入社會的年輕人一定要看)
原文網址: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7/04/11490-2724938.htm
2011年7月4日 14:23
「18~22歲」畢業生、打工族成為高危險群!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18~22歲」畢業生、打工族成為高危險群!畢業季、暑假到,大批要找工作的畢業生與打工學生投入就業市場,容易成為歹徒行騙的對象,根據yes123求職網的調查,每兩位上班族中就有一個人曾經遇過「求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