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終於有點作為了,其他縣市政府不知道甚麼時候才能跟進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連到台北市政府的網頁(http://www.doe.gov.taipei/lp.asp?ctNode=63484&CtUnit=19270&BaseDSD=56&mp=104001
看看到底有哪些補習班列名其中
 1030722北市教育局提醒 慎選優質補習班 小心四類地雷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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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補習班使用的手法能延續到今天,除了這些業者要負責之外,消費者多多少少也要負一些責任,大家要能透過這些事件學到一些經驗,總不能一直靠議員或其他人幫忙,或是用年輕沒經驗這些理由來卸責,只要消費者能自立自強,相信這些不當的行銷手法自然就會減少
以下是給大家比較積極面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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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台南市政府社會教育科業務問答
http://boe.tn.edu.tw/boe/wSite/ct?xItem=5179&ctNode=389&mp=24&idPath=382_389
一、白吃的午餐如試聽或贈品-補習班常見的誘餌,其實是真報名、真繳錢。
說明:補習班常在網路上、傳單上打出歡迎試聽或免費贈送視聽CD的行銷手法,實際上,當您親自到補習班試聽或拿贈品時,櫃台人員就會一直鼓吹您最近報名比較省錢,在未看清契約書時上課程、講師是否如業者所述時,要求您趕快於契約書簽名。小心!!當您衝動報名,於契約書簽名時,就放棄契約書審閱期間至少為5天的權力,並且契約成立了。
二、補習服務契約書只跟補習班有關-實際上有補習契約和消費貸款契約兩種關係
說明:滿20歲社會歷練不足之青年,當無法負擔一大筆補習費用下,往往會在補習班櫃台人員鼓吹下,辦理信用貸款,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小心!!補習服務契約書中含有補習契約和消費貸款契約兩種關係。當您貸款契約簽名後,就形成欠銀行一大筆錢,而不是欠補習班學費,如此將會由銀行對您進行催繳。危險的是,當您想要與補習班解約時,你仍要將剩餘分期付款未付清的部分付清,因為您的契約是和銀行簽訂的。萬一您繳不出來,不但留下信用不良的紀錄外,銀行所無法催繳的呆帳,有可能會招標賣給資產管理公司(討債公司)。
三、分期付款來補習-貸款契約簽名後,就欠銀行大筆金額
說明:同上。
四、上幾期,繳幾期-只要上課達三分之一,必須繳到完為止
說明:民眾常見「有上課才繳錢,沒上課不用繳錢」的觀念是錯誤的,依據「臺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事實上學生繳費後如要求解約,其退費比率係依據您已明確跟補習班提出解約後,計算補習班實際已開課日,減少退費比率(計有退費95%、90%、70%、50%等比率),但實際開課日後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始提出退費申請,就不予退還了。因此,只要上課天數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分期付款學費就必須繳完喔!若未逾三分之一課程,則需盡快通知補習班,讓補習班向銀行提出解除分期付款契約,以保障您的權利。
臺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
第三十條第一項
學生繳費後要求解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其以分期付款方式繳納費用者,亦同:
一、開課前六十日提出退費申請,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但所收取百分之五部分超過新臺幣一千元者,超過部分仍應退還。
二、開課前一日至五十九日提出退費申請,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
三、實際開課日後一週內提出退費申請,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
四、實際開課日後於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內提出退費申請,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五十。
五、實際開課日後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始提出退費申請,不予退還。
六、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五、分期付學費免利息-解約後自付高額利息
說明:當補習班櫃台人員知道您無法一次付清補習費時,可能跟您說可以分期付款,而且免利息,小心!!這隱藏風險,未解約前,分期付款的利息是由補習班幫您吸收,但是,當您解約後,您需要自付高額利息喔!
六、免費的最貴-解除補習契約後,已使用或已開卡的贈品以天價計費
說明:免費的陷阱,補習班櫃台人員會跟您說,如果您報名我們會免費送您書籍、CD或線上題庫卡…等,這些雖然是補習班的贈品,但一旦您使用或開卡後,才跟補習班提解約,那麼這些因補習契約才成立的贈品,就要計費收取了。因此在「臺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第三十條第四項有規定「補習班所贈送之免費課程及贈品,應於補習服務契約書中詳列其價值」,再次強調與補習班簽定契約前一定要仔細審閱契約書中贈品的價值。
七、補習等於就業-並非每個人都能飛上枝頭
說明:「保證就業」僅是補習班的一種宣傳手法,事實上,就種宣傳手法通常都設有但書,或設立一個標準,並非每個人都能達到標準,順利就業,千萬要小心。
八、「讀你」一輩子的終身課程-補習班並不是國營企業
說明:補習班常會鼓吹您多付一些費用辦理的終身學習護照,其實補習班不是國營企業,怎能保障您終身學習課程,公司還是有可能面臨倒閉。且依據中央「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補習班課程期限:最短是1個月,最長是1年6個月,因此所謂終身課程是違法的。
九、先簽名,就可試聽-一旦簽了名,契約立即生效,你已經放棄了契約審閱期(五天)
說明:同第1點。
十、先不退費,暫時辦保留-留來留去留成愁,退費時效已消滅
說明:依據「臺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學生繳費後如要求解約,其退費比率係依據您已明確跟補習班提出解約後(如未明確提出,僅自行缺課不算),計算補習班實際已開課日,減少退費比率(計有退費95%、90%、70%、50%等比率),且一旦實際開課日後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始提出退費申請,就不予退還了。爰此,當您確定要提出解除契約時,請勿聽從補習班說明先辦保留,日後想學時就可以隨時回來學習的說法,小心一旦辦理保留逾了退費時效,就不能退費了。
結論:
1.你二十歲了,簽名有法律效力,做一個聰明消費者,簽約時請保障自身權益。建議您,做決定時請與長輩共同討論。
2.補習班學費分期付款具有風險,但依據憲法,政府不能限制人民補習,也不能限制人民向銀行貸款,因此您更需要了解其風險性,法律才能保障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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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請注意不要再因小失大了
TVBS新聞:旅行社誆中獎 免費變「加價」出國
天底下,真的沒有白吃的午餐,一名郭小姐接到旅行社通知,說她中了價值數十萬的馬爾地夫「免費」4人行,只要每個人補繳一萬元,就能升等六星級飯店,郭小姐不疑有他,但就在簽約前,對方改口說行程不是免費,要她補齊20萬旅費,才能出國,讓她覺得根本就是行銷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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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台灣時報報導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275940
〔記者張添福台北報導〕補習班仲介學生向民間資融公司貸款預繳補習費,造成學生在資訊不明確的情形下受到金錢損失,教育部表示,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中已增列補習班不得仲介學生與金融業者簽訂貸款契約,對違反者處以新台幣五萬到二十五萬元罰鍰,同時,近日將再密集召開會議,邀集金管、經濟、消保等單位研議依法查處方式,除增訂法令外,另在補習班定型化契約中增訂補習班履約保證、擬定保護消費者的「宣告書」範本等,並請金管單位對信貸爭議較多的業者進行金融檢查,以確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據指出,坊間補習班以信貸方式繳交補習費的情形有愈演愈烈的趨勢,一些補習班常以買一送二的方式贈送課程,拉長學習期程,提高費用,再以仲介民間資融業者,以電話通訊方式輕易完成徵信貸款,讓消費者在許多資訊尚不明確情形下簽下貸款契約,一但消費者因個人工作、時間或對授課內容不符需求,想要退班退費時,卻發現困難重重,退款遙遙無期,而補習班早已收下資融公司的錢,補習班收錢與貸款脫鉤,消費者即使不再補習,卻仍要按月償還本金與利息,一但解約貸款,又要支付龐大違約金,常常造成消費者才上一、二節課,退班時卻要支付上萬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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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消基會文章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629
經濟不景氣,若想要尋找一個可以餬口的工作,很多人的選擇就是到職訓補習班習得一技之長,增進找工作的「本錢」! 
而坊間語言、電腦資訊教學補習班為年輕族群設計就業技能提升課程,再結盟銀行或金融機構,代辦小額放貸業務,對口袋不深、信用狀態呈現白紙、想自食其力的消費者,創造了深具吸引力的消費需求。 
小心「免費課程」、「假分期真貸款」等陷阱 
這種以消費性貸款繳交的補習費用,動輒6、7萬元以上,補習班業務人員以「消費者的信用」為擔保(貸款款項為小額,依據消費者本身信用條件即可辦理,無保人),先向銀行取得資金付給補習班,再讓消費者以每月分期付款方式,完成一整套的特定服務,對消費者來說,降低補習費用的一次繳交負擔,對於補習班亦得到一次得到大筆資金,看起來是皆大歡喜了。 
然而,值得消費者特別注意的是,若因故想要解除補習班的補習契約,除了補習班原先要扣除的違約金之外,對於總金額較高或貸款期限超過一年以上的貸款,銀行還要追討綁約時間(如12個月、24個月……)的「帳務管理費用」(業者表示,帳務管理費即銀行的放款成本),計算下來,費用起碼也要好幾千元。 
這類型的消費交易,從訂約前到解約,存在著許多待解的消保課題: 
一、業者以「免費課程」、「職訓」為訴求,大打廣告於各大入口網站或實體平臺,吸引消費者前往各家分店洽詢,其間透過櫃台業務的解說鼓吹,消費者發現真正要藉所謂「免費課程」絕對不夠,必須再報名其他相關課程,又由於學費加教材總額所費不貲,有時在思慮不周的情況下,辦理了名為「分期」、實為「小額信用貸款」契約。 
.....
二、代辦行銷放款業務未如補習班規範,給予5天審閱期:固然現行「補習班定型化契約」保障了消費者至少5天的審閱期,但補習業者與銀行或金融機構結盟,代辦行銷放款業務的部分並未保障到消費者。 
...... 
三、消費者一旦提前解約,就須面臨帳管費和違約金問題:補習班課程付款方式結合了消費信貸,中途解約時,補習班已從銀行收取了消費契約的全部對價,但補習班既不會退回尚未服務消費者的款項給銀行,更不可能把錢還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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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於批踢踢實業坊(http://www.ptt.cc/bbs/consumer/M.1300194087.A.096.html),網友花了很多心血寫的,提供大家參考,記得不要隨便簽名,就算簽名了事後反悔也要趕快處理,拖越久就越不利,不要再輕信補習班的一面之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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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間詐騙手法大同小異,請大家謹記五不原則
(1)不繳交無關的費用!
(2)不購買任何有形無形的產品!             
(3)不將證件及信用卡交給該公司保管!不辦信用卡!
(4)不立即簽署文件或契約!
(5)不為薪資待遇不合理的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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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分期,真貸款
蔡惠子律師
近年來,市場上經常出現一種打著可以分期付款的行銷手法,來推銷所費不貲的商品或服務,因為不用一次付清款項,讓消費者感覺似乎很划算,但是,詳細檢視業者所提供之真正契約內容卻是誘使消費者簽下與銀行的貸款契約,然後由消費者轉而按時分期向銀行清償貸款。
這種假分期、真貸款的行銷手法所以會為人詬病,主要是因為業者實際上已經透過銀行取得所有貨款,而將消費者的信用風險轉嫁到銀行身上;一旦發生消費爭議時,業者就可以採取躲避的戰術,拒不解決,反正消費者如果不繼續付款,銀行將會出面向消費者催討,而消費者懼於被銀行冠上信用不良的紀錄,也多半不得不忍氣吞聲付錢。更嚴重的是,萬一業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也是分期式的情形時,一旦業者倒閉,就會造成消費者投訴無門的不公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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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簽名真的要多注意,簽名的法律效力絕對超乎你的想像,簽名前請謹慎再謹慎。
引用 TVBS 新聞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jimmyliu220110902123519

打工真的要小心!一名郭先生念書時期到一家公司打工,進公司兩個月,老闆就突然要他當董事,還叫他簽文件,簽了之後才知道是幫公司對保,背了債務2500萬元,害他到現在因為背債,無法找到工作,郭先生家人無法接受的是,他月薪只有1萬8千元,為何銀行會通過徵信?銀行只低調表示,已經過了9年,無法查證徵信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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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於 http://tcgwww.taipei.gov.tw/ct.asp?xItem=3523787&ctNode=5158&mp=100001
2011-08-17 00:00:00 台北市政府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發布日期:201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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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網址: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7/04/11490-2724938.htm
2011年7月4日 14:23
「18~22歲」畢業生、打工族成為高危險群!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18~22歲」畢業生、打工族成為高危險群!畢業季、暑假到,大批要找工作的畢業生與打工學生投入就業市場,容易成為歹徒行騙的對象,根據yes123求職網的調查,每兩位上班族中就有一個人曾經遇過「求職陷阱」! 
調查顯示最常發生的詐騙狀況分別是「實際工作內容差異大」、「要先付錢買產品或繳保證金」、「找理由拖欠薪水」,而最容易遇到求職詐騙的應徵職務則是「傳直銷、模特兒、業務銷售、保險、行政助理」,求職受騙者平均損失2萬7千241元。yes123求職網公關主任林明慧表示,今年是工作多、機會多的「求職大好年」,更是要注意小心求職陷阱的「求職安全年」,找工作要睜大眼睛多注意,使用可信賴的求職管道找工作,才能避免上當受騙。 
「先花錢、欠薪水」上班族找工作平均損失27,241元 
yes123求職網針對1,565上班族進行調查發現,有近一半(48.3%)的上班族都曾經遇過求職陷阱,最常遇到求職陷阱的年齡是「18~22歲」,也就是剛出社會的新鮮人以及大專學生打工的族群。上班族遭遇「求職陷阱」中,超過四成有金錢上的損失,比例最高是被詐騙1萬~2萬元(25.9%),受騙上班族平均損失2萬7千241元。 
上班族最常遇到什麼樣的求職陷阱狀況?有六成四的上班族都遇過「實際工作內容差異很大」,其次就是「要先付錢買產品或繳保證金(54.1%)」、「藉故不保勞健保(31.7%)」。上班族奚小姐表示,之前找工作就遇過「工作內容與應徵時差很大」的狀況,一家科技公司表示要徵「行政助理」,去面試馬上就被錄取,報到後公司開始進行3天的訓練課程,包括公司簡介、獎金制度…等等,聽起來都跟原本應徵的「行政助理」無關,訓練課程後,公司要求簽下同意書轉任業務銷售,奚小姐發現事有蹊蹺就趕緊離職。 
五大陷阱職務全揭露 合理懷疑防詐騙 
yes123求職網公關林明慧強調,求職者找工作要抱著「合理懷疑」的心態,如果對方提供的薪資、獎金超出一般行情,千萬別只看「錢」與「外表」!因為根據調查,最容易遇到求職陷阱的應徵職務,前五名就是「傳直銷人員、模特兒、業務銷售員、金融保險、行政助理」,而這幾個職務經常就是打著高獎金、輕鬆賺的名號,或是藉由光鮮亮麗的外表與工作環境吸引求職者。應屆畢業生簡同學就說,去年暑假期間曾接到自稱模特兒經紀公司來電,邀約去試鏡,試鏡後對方表示自己很適合當模特兒,但要求先自付4,000元拍攝宣傳照,才有辦法接洽工作,簡同學花4,000元拍攝宣傳照後,公司只介紹了兩次號稱是「試用無酬勞」的網拍服飾模特兒工作,之後模特兒公司就開始推銷自費訓練課程,強調要上課比較容易接到工作,簡同學發現狀況不對,就不願意花錢上課,而自費拍攝的宣傳照,從頭到尾也沒拿到、沒看過,原本只想暑假打工賺零用錢,反而白白損失了4,000元。 
超過四成上班族自認倒楣 yes123「企業查核」、「求職光明燈」多一步驟保平安 
另外,也有三成二的上班族遇過騙色的求職陷阱,最常發生的狀況就是「惡易觸碰身體」,或是被摸屁股、襲胸。而上班族碰到求職陷阱後,五成的人會向親友求援,超過四成(43.6%)的人則是自認倒楣,若有重大的損失才會報警或向政府機關申訴,但有超過三成的上班族遇過求職陷阱後,要一個月後才敢再找工作,伴隨而來還會出現長期情緒低落、失眠、害怕跟陌生人接觸等狀況。 
yes123求職網公關主任林明慧就建議,今年是「事求人」的工作旺季,求職者面對這麼多工作機會更要小心謹慎,yes123求職網除了有「企業查核三步驟」先為求職者把關,即日起還推出線上免費點「求職光明燈」的活動,與宜蘭南天宮、台中南天宮、新營太子公三大名廟聯手庇佑,免費為求職者祈福,保佑求職平安順利、職場前途明亮。此外,畢業生、打工族找工作前不只要掌握「5不3要」原則,更可參考yes123求職網調查的「五大求職陷阱廣告」、「五大面試警訊」,作為防範求職詐騙的參考。 
五大求職陷阱廣告 
1 高薪免經驗 89.2%
2 一圓明星夢 71.4% 
3 高收入兼差 69.5%
4 創業馬上成功 55.7%
5 小投資賺大錢 53.2% 

五大面試警訊 
1 面試時間是半夜或凌晨 89.8% 
2 要求先付錢 87.2% 
3 要求簽署本票或切結書 82.7 
4 公司地點人煙稀少或非正常辦公地區 71.3% 
5 要求繳交正本身份證件 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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