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台南市政府社會教育科業務問答

http://boe.tn.edu.tw/boe/wSite/ct?xItem=5179&ctNode=389&mp=24&idPath=382_389

一、白吃的午餐如試聽或贈品-補習班常見的誘餌,其實是真報名、真繳錢。
說明:補習班常在網路上、傳單上打出歡迎試聽或免費贈送視聽CD的行銷手法,實際上,當您親自到補習班試聽或拿贈品時,櫃台人員就會一直鼓吹您最近報名比較省錢,在未看清契約書時上課程、講師是否如業者所述時,要求您趕快於契約書簽名。小心!!當您衝動報名,於契約書簽名時,就放棄契約書審閱期間至少為5天的權力,並且契約成立了。

二、補習服務契約書只跟補習班有關-實際上有補習契約和消費貸款契約兩種關係
說明:滿20歲社會歷練不足之青年,當無法負擔一大筆補習費用下,往往會在補習班櫃台人員鼓吹下,辦理信用貸款,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小心!!補習服務契約書中含有補習契約和消費貸款契約兩種關係。當您貸款契約簽名後,就形成欠銀行一大筆錢,而不是欠補習班學費,如此將會由銀行對您進行催繳。危險的是,當您想要與補習班解約時,你仍要將剩餘分期付款未付清的部分付清,因為您的契約是和銀行簽訂的。萬一您繳不出來,不但留下信用不良的紀錄外,銀行所無法催繳的呆帳,有可能會招標賣給資產管理公司(討債公司)。

三、分期付款來補習-貸款契約簽名後,就欠銀行大筆金額
說明:同上。

四、上幾期,繳幾期-只要上課達三分之一,必須繳到完為止
說明:民眾常見「有上課才繳錢,沒上課不用繳錢」的觀念是錯誤的,依據「臺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事實上學生繳費後如要求解約,其退費比率係依據您已明確跟補習班提出解約後,計算補習班實際已開課日,減少退費比率(計有退費95%、90%、70%、50%等比率),但實際開課日後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始提出退費申請,就不予退還了。因此,只要上課天數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分期付款學費就必須繳完喔!若未逾三分之一課程,則需盡快通知補習班,讓補習班向銀行提出解除分期付款契約,以保障您的權利。

臺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
第三十條第一項
學生繳費後要求解約,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其以分期付款方式繳納費用者,亦同:
一、開課前六十日提出退費申請,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但所收取百分之五部分超過新臺幣一千元者,超過部分仍應退還。
二、開課前一日至五十九日提出退費申請,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
三、實際開課日後一週內提出退費申請,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
四、實際開課日後於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內提出退費申請,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五十。
五、實際開課日後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始提出退費申請,不予退還。
六、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五、分期付學費免利息-解約後自付高額利息
說明:當補習班櫃台人員知道您無法一次付清補習費時,可能跟您說可以分期付款,而且免利息,小心!!這隱藏風險,未解約前,分期付款的利息是由補習班幫您吸收,但是,當您解約後,您需要自付高額利息喔!

六、免費的最貴-解除補習契約後,已使用或已開卡的贈品以天價計費
說明:免費的陷阱,補習班櫃台人員會跟您說,如果您報名我們會免費送您書籍、CD或線上題庫卡…等,這些雖然是補習班的贈品,但一旦您使用或開卡後,才跟補習班提解約,那麼這些因補習契約才成立的贈品,就要計費收取了。因此在「臺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第三十條第四項有規定「補習班所贈送之免費課程及贈品,應於補習服務契約書中詳列其價值」,再次強調與補習班簽定契約前一定要仔細審閱契約書中贈品的價值。

七、補習等於就業-並非每個人都能飛上枝頭
說明:「保證就業」僅是補習班的一種宣傳手法,事實上,就種宣傳手法通常都設有但書,或設立一個標準,並非每個人都能達到標準,順利就業,千萬要小心。

八、「讀你」一輩子的終身課程-補習班並不是國營企業
說明:補習班常會鼓吹您多付一些費用辦理的終身學習護照,其實補習班不是國營企業,怎能保障您終身學習課程,公司還是有可能面臨倒閉。且依據中央「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補習班課程期限:最短是1個月,最長是1年6個月,因此所謂終身課程是違法的。

九、先簽名,就可試聽-一旦簽了名,契約立即生效,你已經放棄了契約審閱期(五天)
說明:同第1點。

十、先不退費,暫時辦保留-留來留去留成愁,退費時效已消滅
說明:依據「臺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學生繳費後如要求解約,其退費比率係依據您已明確跟補習班提出解約後(如未明確提出,僅自行缺課不算),計算補習班實際已開課日,減少退費比率(計有退費95%、90%、70%、50%等比率),且一旦實際開課日後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始提出退費申請,就不予退還了。爰此,當您確定要提出解除契約時,請勿聽從補習班說明先辦保留,日後想學時就可以隨時回來學習的說法,小心一旦辦理保留逾了退費時效,就不能退費了。

結論:
1.你二十歲了,簽名有法律效力,做一個聰明消費者,簽約時請保障自身權益。建議您,做決定時請與長輩共同討論。
2.補習班學費分期付款具有風險,但依據憲法,政府不能限制人民補習,也不能限制人民向銀行貸款,因此您更需要了解其風險性,法律才能保障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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